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有哪些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根据提取方式和提取情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为例,其提取流程如下: -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 **登录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通过“账号登录”进入,未注册用户需先完成注册。 - **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1.购买京内住房提取】,选择“购买房屋类型”,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根据房屋类型不同,录入不同信息,如选择“商品住房”,需选择【是否有网签】,选择“是”时,录入网签合同编号等信息;选择“否”时,需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载有计税金额的契税票原件影像。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如需使用其他银行卡可点击【添加新卡】。还可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及约定提取周期。 - **查看进度**: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补充上传影像后可重新提交;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需稍后再次查看状态。 - **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申请** - **登录系统**:点击北京公积金APP进行登录,未注册用户先完成注册。 - **选择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购买京内住房提取】,选择“购买房屋类型”,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需注意购买“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网上申报完成后还需持相关材料前往柜台进行审核。若申请人原在中直、国管或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过同套住房的提取,转移至北京地方后申请继续提取同套房屋剩余限额的,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无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分中心的提取额度清零。 - **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 **提供材料**:若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网签合同编号(所购房屋类型为“存量住房”的,应同时提供该套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载有计税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若房屋类型为“公有住房、集资建房”,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据原件等材料。 如果是其他提取情形,如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离退休提取等,也需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需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等。然后可以选择线上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北京公积金APP申请,或线下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其审核流程与上述类似。